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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巍: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引领,筑牢时代进步之基

发布时间:2026-05-01 浏览:28次

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引领,筑牢时代进步之基

——关于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中人的价值、

立德树人与宗教界教育活动相统一的学习体会

吴巍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下称“全会”)站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节点,为未来五年乃至更长时期的发展擘画了宏伟蓝图。深入学习全会精神,一个贯穿始终的核心脉络清晰可见:一切发展为了人,一切进步依靠人,最终目标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这一价值取向不仅体现在国家宏观战略中“投资于人”的深刻转型、体现在教育事业“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上,也生动实践于当前宗教界深入开展的“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之中。可以说,三者目标同向、逻辑同构,共同构成了在新征程上凝聚人心、培育新人、引领风尚的系统工程。

一、深刻把握“人的价值”的再发现与再定位:从“投资于人”到“丰富人才资源优势”

全会及其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将“人的价值”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这不仅是发展理念的升华,更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在当代中国实践中的创造性转化与时代化表达。

首先,这标志着发展价值取向的根本性转变。传统的“投资于物”模式,主要关注物质资本的积累和硬件设施的完善。而全会明确提出“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将“投资于人”置于与物质投资同等甚至更优先的战略地位。这种转变的深刻内涵在于,它认识到“现代化的本质是人的现代化”。发展的最终目的不是为了冰冷的数字增长,而是为了服务人的发展、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无论是贵州花江峡谷大桥的修建旨在“让山里人的脚步能走得更远”,还是环塔克拉玛干沙漠铁路线让天堑变通途,其根本出发点都是回应人的期盼,服务人的需求。这深刻体现了我们党“坚持人民至上”的根本原则,彰显了“发展为了人民”的价值归宿。

其次,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理论的自觉践行与创新发展。马克思主义认为,劳动者是生产力中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是创造社会价值的唯一源泉。“投资于人”正是通过加强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投入,全面提升劳动者的知识、技能、健康水平和社会适应性。这一过程,本质上是对“活劳动”这一价值创造源泉的深度培育和解放。当亿万劳动者的潜能被激发、能力得到全面发展,就会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丰富人才资源优势”,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最可靠、最深厚、最持久的力量源泉。从每年培养超过500万名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专业毕业生,到逾12万名农业科研人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正是对“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生动诠释。

最后,这构建了民生改善与经济发展良性循环的科学路径。“投资于人”并非单向消耗,而是能产生巨大乘数效应的战略性投资。提升人力资本,可以直接促进居民收入增加,进而激发消费潜力、拉动经济增长,形成“人力资本提升—收入增加—消费增长—经济升级”的良性循环。当前,单纯投资于物的边际收益在递减,而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相结合的乘数效应却在递增。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带动上下游产业,发展银发经济催生新的市场,这些实践都证明,对人的投资,就是对中国未来最具远见和效益的投资。

二、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为民族复兴筑牢人才与精神根基

教育是国之大计。全会将教育置于“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的战略布局中,凸显了建设教育强国的战略先导作用。而“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则是这一战略布局的核心使命与根本落脚点。

“立德树人”传承中华文明基因,回应时代根本之问。“立德”源于《左传》,被视为人生最高境界;“树人”出自《管子》,喻示人才培养需久久为功。这一理念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重德修身的精髓,与今天的“立德树人”紧密结合。从培养“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到造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虽然表述因时而变,但道德素质在人才培养中的核心地位始终未曾动摇。这科学回答了“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从而确保我们国家和民族伟大复兴的事业薪火相传、后继有人。

落实“立德树人”是一项需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系统工程。

在价值引领上,必须坚持德育为先,将思想政治教育、道德品质培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要加强“五史”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通过学习和教育转化让人的价值观念得以塑造。

在实践拓展上,要促进小课堂与社会大课堂有效融合。用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公共文化设施等各类阵地,并抓好网络空间道德建设,营造崇德向善的线上线下全方位育人环境。

在关键保障上,必须将师德师风建设摆在首位。教师是立教之本,其言行是鲜活的德育教材。要引导教师以“大先生”为目标,以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学生,并对师德失范行为“零容忍”,巩固风清气正的育人生态。

“立德树人”工程与“投资于人”的战略一脉相承,前者侧重于精神与品格的塑造,后者侧重于能力与素质的提升,二者共同致力于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具备全面发展素质的时代新人。

三、深刻理解宗教界教育活动的时代意义:在正信正行中服务社会和谐与人的精神需求

当前,全国宗教界正在深入开展的“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并非孤立的宗教事务,而是我国宗教界在社会发展和宗教传承过程中对现实的自觉回应,反映了我国宗教界的自我革命与精神追求,这应该被理解为我国社会发展与治理进程中的重要一环。这项活动与全会强调的“人的全面发展”和“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目标高度契合,具有深刻的时代意义。

首先,这是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必然要求和积极实践。宗教的健康发展必须与时代同进步、与国家共命运。教育活动要求“学法规”,核心是树立“国法大于教规”的法治观念,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做守法公民。“守戒律”则强调将外在法律规范与内在信仰持守相结合,去芜存菁,使传统戒律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融合。例如,从基督教信仰中关于“爱人如己”的教导,到耶稣“谦卑舍己”的榜样,等等,都与当代社会倡导的家国情怀、公民责任、社会道德深度相通。通过教育活动,宗教界能更加自觉地将自身发展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维护民族团结、社会和谐,成为促进社会进步的积极力量。

其次,这是宗教界加强自我建设、追求精神升华的内在需要。“重修为”是教育活动的根本,是各宗教对崇高精神境界的向往与追求,其本质包含了对真善美的向往、对个人品德操守的严格约束。活动倡导的“崇俭戒奢、正信正行”,正是针对物质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风气的一剂良药,引导人们向内修身、淡化物欲、提升境界。这种对内在修为的重视,与全会提出的“丰富人民精神世界”“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目标同向同行,共同致力于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高品质的精神文化需求。

最后,这是树立宗教界良好社会形象、促进宗教健康传承的关键举措。“树形象”是教育活动的目标。通过持规守戒、提升修为,宗教教职人员能以更端庄、更自律、更清洁的形象呈现于社会公众面前。这不仅能增强宗教内部的凝聚力和纯正性,更能赢得社会的广泛尊重与认同。一个爱国爱教、正信正行、服务社会的宗教界形象,有助于消弭误解,促进不同群体间的相互理解和尊重,从而为社会的整体和谐与人的精神家园建设作出独特贡献。

四、统一于中国式现代化宏大征程的辩证思考

人的价值重塑、立德树人工程、宗教界的自我革新,这三条线索看似领域不同,实则在中国式现代化的宏大叙事中交汇融合,统一于“人”这一最核心的要素。

它们共同体现了“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统一。“投资于人”和培养人才,蕴含着通过提升人的能力来推动社会发展的工具理性;而“立德树人”和“重修为”,则聚焦于人的道德、精神与价值塑造,体现了发展的终极目的是人本身的全面发展这一价值理性。

它们共同践行了“外在规范”与“内在自觉”的统一。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宗教戒律都是外在的规范体系(“学法规”“守戒律”);而将这些规范内化为个人的价值认同、道德追求和信仰持守(“立德”“重修为”),才能实现从被动遵从到主动践行的飞跃,真正筑牢社会文明的基石。

它们共同致力于“个人发展”与“社会进步”的统一。无论是个人才华的施展、道德的养成,还是精神境界的提升,最终都汇聚成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国家繁荣昌盛的磅礴力量。每一个个体的完善,都是中国式现代化大厦不可或缺的一砖一瓦;而国家的现代化进程,又为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开辟了前所未有的广阔天地。

综上所述,学习领会全会精神,必须深刻把握“以人为本”这条主线。我们要在经济建设中贯彻“投资于人”的战略,在教育领域中坚守“立德树人”的本真,在文化和社会建设中理解并支持包括宗教界在内的各类主体开展有益于人心净化、道德提升的实践活动。唯其如此,才能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全社会的生机与活力,最终汇聚成亿万人民齐心协力、共同奔赴中国式现代化美好未来的壮阔洪流。

 

作者系中国基督教协会会长,金陵协和神学院院长

来源:《天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