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5日,金陵协和神学院组织学习《宗教院校教师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审办法》与《宗教院校学衔授予办法》,吴巍院长主持,院领导班子和中层参加。
吴巍院长强调,要及时学习神学院校在宗教院校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审工作中的职责,掌握宗教院校教师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审的条件要求、办理程序等规定;宗教院校实行学衔制,分学士衔、硕士衔、博士衔三级,要熟悉宗教院校取得学衔授予资格的条件要求、申请程序,以及宗教院校学生取得学衔的条件要求、授予程序等规定,在学习和落实中进一步加强我院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学衔授予工作,提升神学教育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宗教院校教师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审办法》与《宗教院校学衔授予办法》由国家宗教事务局于2024年11月1日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教务处供稿